自贡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办理须知
时间:2016-10-07 浏览量:次来源:作者:
文 件 依 据 |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自劳社发【2012】53号) |
特殊病种审定条件 |
(一)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肺心病) (二)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心病) (三)原发性高血压 (四)慢性风湿性心脏病(风心病) (五)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六)心脏换瓣术后、心脏起搏器手术后 (七)肝肾移植、骨髓移植术后的治疗 (八)糖尿病 (九)甲状腺功能亢进(甲亢) (十)帕金森氏综合症 (十一)系统性红斑狼疮 (十二)慢性肾功能衰竭 (十三)慢性前列腺增生症 (十四)恶性肿瘤的治疗 (十五)肝硬化(失代偿) (十六)再生障碍性贫血 (十七)慢性白细胞性血液病 (十八)重型精神病 1、 精神分裂症;2、重型抑郁症;3、器质性精神病;4、难治性强迫症。 (十九)结核病(有效时间两年) (二十)类风湿关节炎 (二十一)痛风 |
申报资料 |
1、本人申请; 2、1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张; 3、本人近半年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的病历、检查报告、诊断意见书等相关病历史资料(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和我市单位派出所机构的工作人员需要提交当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特殊病种疾病签定意见书)。 以上资料备齐后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集中(破产、注销单位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特殊病种申请及审批表,并填写好表格相应栏目后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
申请办理时间及方式 |
1、集中办理: 特殊病种的鉴定工作每年二次,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和11月。市医保局根据市、区(县)申报人数及病种分布,组织(协调)申报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其中:年满70周岁以上、单位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院病人凭所住医院证明不参加现场体检)。门诊特殊病种鉴定所需费用由参保人员承担。 2、按月办理 肝、肾移植、骨髓移植术后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的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白细胞性血液病五个病种,每月办理一次,在每月1-10日收件办理。市医保局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进行审核,对符合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及审定条件者予以批准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