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课堂】理财类诈骗防不胜防 老年人投资需谨慎
时间:2022-08-23 浏览量:次来源:作者:
前段时间,一位老人在银行,坚持要给某个投资理财平台汇款70万。后据了解才得知,老人认为自己不是被骗,而是跟“朋友”一起投资理财。他说他的一个“朋友”就在平台投资几年,赚了几十万,并且这位“朋友”还向老人保证,在平台上理财,年化收益率可以达到12%以上。老人听信对方的话,在没有和家人商量的情况下,就准备给理财公司的账号转款70万元。
银行工作人员见此情况,察觉出存在诈骗风险,于是联系当地民警,一同开展劝阻工作。此类手段即通过高收益率来吸引老人投资,后经调查,该团伙已经被确认为诈骗团伙,已有多个老人通过同样的方式被骗,被骗数额10万至100万不等。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辩研究中心主任梁雅丽律师表示,老年人在进行投资活动时,应当通过正规的渠道,不要轻信高收益的宣传以及保证收益的承诺,保证投资收益的行为往往涉嫌非法集资。现实中,大量违规投资平台实则没有经营能力和资质,在敛财后并未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导致老人的投资款被骗,且难以追回。所以老年人及其家人应当提高警觉,了解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行为边界,识别金融类诈骗的行为本质,做好防范诈骗的准备。
梁雅丽律师认为,近年来涉老年人诈骗案件不断增加,一是因为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理财意识深入人心,同时信息传播渠道和投资交易方式多元化,导致诈骗手段千变万化,防不胜防。二是因为老年人对新型诈骗行为了解不足,但又缺乏防范意识,极易轻信高收益高回报等虚假宣传;同时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较弱,在被诈骗过程中不能及时地收集并保留证据信息,使得后续依法维权和侦查工作存在困难。
涉老年人诈骗案件频发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今年3月,最高法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其中第二条所列非法集资的典型行为方式中,新增了一项“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通过养老领域吸收资金的行为模式。这回应了对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需求,以及为司法实践从严惩处提供了规范依据。
梁雅丽律师向广大老人提示,遇到高收益理财类的宣传时,应当提高警惕,及时确认该理财产品的真伪性。如不慎被骗,应当注意留存好与对方相关的一切信息,例如电话录音、微信截图、转账记录等等,以便于固定证据。对于理财类诈骗行为不仅涉嫌诈骗罪,若涉及人员广泛的,还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其中,诈骗数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即达到诈骗罪的追诉标准;非法吸存对象达150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即达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追诉标准;非法集资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即达到集资诈骗罪的追诉标准。一旦发现存在诈骗或非法集资的,老年人及家人应当第一时间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派出所报案,及时寻求法律救济,以便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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