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入刑”最高可判七年
时间:2015-09-07 浏览量:次
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意味着“医闹入刑”获得正式通过。
据了解,“医闹入刑”的内容是在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时紧急加入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第一稿并无上述条款。近年来,社会上医闹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威胁到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虽然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陆续出台了多项规定,试图遏制医闹现象,但由于种种原因,全国各地仍不断有医闹事件发生,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交的报告指出,在前期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提出,实践中个别人以医患矛盾为由,故意扰乱医疗机构秩序,严重侵害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危害严重,应当明确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摘自《健康报》
相关推荐
-
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线上启动
2022-06-14 | 5067次
-
最新要求!安全生产15条措施!
2022-04-27 | 4652次
-
四川省便利老年人就医实施方案
2021-07-12 | 4550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022-04-15 | 4501次
-
环保知识(二)
2022-06-01 | 4472次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2022-09-21 | 4466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22-04-15 | 4454次
-
环保知识(一)
2022-05-31 | 4415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2022-04-13 | 4326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20-02-18 | 4323次